约法三章的成语故事

拼音yuē fǎ sān zhāng
基本解释约:商议确定;法:法律。订立法律三条。原指订立法律;相约遵守。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;大家监督遵守。
出处汉 司马迁《史记 高祖本纪》:“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;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”
约法三章的典故
公元前206年,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,到达离秦都咸阳只有几十里路的霸上。子婴在仅当了46天的秦王后,向刘邦投降。刘邦进咸阳后,本想住在豪华的王宫里,但他的心腹樊哙和张良告诫他别这样做,免得失掉人心。刘邦接受他们的意见,下令封闭王宫,并留下少数士兵保护王宫和藏有大量财宝的库房,随即还军霸上。为了取得民心,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、豪杰召集起来,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:“秦朝的严刑苛法,把众位害苦了,应该全部废除。现在我和众位约定,不论是谁,都要遵守三条法律。这三条是:杀人者要处死,伤人者要抵罪,盗窃者也要判罪!”父老、豪杰们都表示拥护约法三章。接着,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,到各县各乡去宣传约法三章。百姓们听了,都热烈拥护,纷纷取了牛羊酒食来慰劳刘邦的军队。由于坚决执行约法三章,刘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、拥护和支持,最后取得天下,建立了西汉王朝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约法三章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有胆有识 | 清 夏敬渠《野叟曝言》第四十回:“金羽妹子,绝世聪明,有胆有识,今年也是七岁,可怜有才无命。” |
| 一指蔽目,不见泰山 | 谢觉哉《关于独立思考》:“至于全体的事,不管好处多大,总是‘一指蔽目,不见泰山’。” |
| 八斗之才 | 唐 李商隐《可叹》诗:“宓妃愁坐芝田馆,用尽陈王八斗才。” |
| 外圆内方 | 南朝 宋 范晔《后汉书 郅恽传》:“案延资性贪邪,外方内圆,朋党构奸,罔上害人。” |
| 喟然长叹 | 《论语·子罕》:“颜渊喟然叹曰:‘仰之弥高,钻之弥坚。’” |
| 当机立断 | 汉 陈琳《答东阿王笺》:“秉青萍干将之器,拂钟无声,应机立断。” |
| 大树将军 | 《后汉书·冯异传》:“诸将军并坐论功,异常独屏树下,军中号曰‘大树将军’。” |
| 废书而叹 | 《史记·孟子荀卿列传》:“太史公曰:余读《孟子》书,至梁惠王问‘何以利吾国’,未尝不废书而叹也。” |
| 捞一把 | 刘知侠《铁道游击队》第五章:“他就想再捞一把,可是越捞越深。” |
| 心急如焚 |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17回:“我越发觉得心急如焚,然而也是没法的事,成日犹如坐在针毡上一般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