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遥买杖
[宋代]:沈括
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,杀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归,因出市,见鬻柱杖者,等闲以数十钱买之。是时,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,求贼甚急。民之子见遥所操杖,识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执遥验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备至。遥实买杖,而鬻杖者已不见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来历,势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。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,因缘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遙,殺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歸,因出市,見鬻柱杖者,等閑以數十錢買之。是時,秭歸适又有邑民為人所殺,求賊甚急。民之子見遙所操杖,識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執遙驗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備至。遙實買杖,而鬻杖者已不見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來曆,勢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。市人千萬而遙适值之,因緣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译文
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,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。过了一年,李遥来到秭归,在城中的集市上,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,因为价钱便宜,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。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,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。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,识出了拐杖,说:“这是我父亲的拐杖。”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。衙役们把李遥逮住,经验证,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,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。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,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,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。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,问李遥是哪里人,李遥知道无法隐瞒,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。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,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,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。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。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,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,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,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。
注释
随州:地名,在今山西介休县东。
逾年:第二年.
秭归:地名,在今湖北省西部。
至:到
数:几
是:这
适:正好,恰好
为:被
验:检验
榜掠备至:受尽拷打。
实:确实
通:押送到。
败:败露。
怪:对..........感到奇怪
唐代·沈括的简介
沈括(公元1031~1095年),字存中,号梦溪丈人,北宋浙江杭州钱塘县(今浙江杭州)人,汉族。北宋科学家、政治家。仁宗嘉佑进士,后任翰林学士。晚年在镇江梦溪园撰写了《梦溪笔谈》。我国历史上最卓越的科学家之一。精通天文、数学、物理学、化学、地质学、气象学、地理学、农学和医学、工程师、外交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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► 沈括的诗(64篇) 〕
宋代:
朱南杰
风雷昨夜揭窗纱,未信楼岩不忆家。
和靖山头春到了,莫因寻鹤负梅花。
風雷昨夜揭窗紗,未信樓岩不憶家。
和靖山頭春到了,莫因尋鶴負梅花。
明代:
于慎行
十年南省客,半刺领东周。马向雪中去,人称洛下游。
关河三辅道,云物二陵秋。别思还萧索,寒塘水自流。
十年南省客,半刺領東周。馬向雪中去,人稱洛下遊。
關河三輔道,雲物二陵秋。别思還蕭索,寒塘水自流。
宋代:
范成大
作字腕中百斛,吟诗天外片心。
习气吹剑一吷,病躯垂堂千金。
作字腕中百斛,吟詩天外片心。
習氣吹劍一吷,病軀垂堂千金。
:
释崇岳
无卓锥之地,有无价之宝。元不用安排,拈来用恰好。
没人情,佛亦扫。这般村僧,脱空到老。
無卓錐之地,有無價之寶。元不用安排,拈來用恰好。
沒人情,佛亦掃。這般村僧,脫空到老。
:
弘历
古刹礼大士,虚堂息劳身。旋起凭栏望,旧径还如新。
谷转见行骑,山高截片云。是时秋始孟,绿树犹繁纷。
古刹禮大士,虛堂息勞身。旋起憑欄望,舊徑還如新。
谷轉見行騎,山高截片雲。是時秋始孟,綠樹猶繁紛。
明代:
湛若水
嘐嘐嗟断金,悠悠结同心。同心苟不固,胶漆亦未深。
杯酒出肺腑,按剑起知音。朝为鱼水欢,暮为商与参。
嘐嘐嗟斷金,悠悠結同心。同心苟不固,膠漆亦未深。
杯酒出肺腑,按劍起知音。朝為魚水歡,暮為商與參。